传福音那些“囧事”
作者:Linda
2018-07-19  

刚信主的时候,传福音的心火热,逮着谁都传,真是不管三七二十一。

去菜市场,向卖菜的、卖鸡蛋的、卖鱼卖肉的传,这些人想你买他的东西,倒也没给过坏脸色。

去银行、去缴水电费的时候也传,那里人多排队,你一开讲便影响进度,这时人家就没那么客气了,会很有礼貌地轰你“上一边儿去”。

回父母家也传,那可是司法部门,等级森严。“一等公民”是穿制服的公安干警,“二等公民”是没考上干部的普通工人,“三等公民”是刑满释放留场人员和他们在附近农村娶来的多少有些残障的女人,“四等公民”是呆在监狱里的犯人。

我家有幸是“一等公民”,我有幸是家里第一个信主之人。

当时愿意听福音的多是“三等公民”,有看门的,扫地的,倒痰盂、清厕所的,烧锅炉、打开水的,也就是所谓的贩夫走卒之流吧。

当时父母还没信,看我成天劲头十足地跟这些人搅和在一起,忙得不亦乐乎,实在看不下去,替我难为情,便痛心疾首地提醒我:“你好歹也是个医生!”

有一次向某个与我交恶的人传,因为熟人朋友差不多都传过了,剩下的这类我也不想错过。

是打电话过去的,当我一二三四、甲乙丙丁、情真意切地讲完救恩,已是口干舌燥。

可是对方不但不领情,还揭我的老底,说:“我原来就觉得你不怎么正常,又是周易又是玄学,还动不动到庙里去烧香拜佛,现在又换新花样信了洋教,我看你是更不正常了!”并且信誓旦旦的打赌:“照你的秉性,不出一年准得变卦,如果三年后你还信耶稣,我输你十万!”

我虽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甚不完美,但怎么也没想到在人家眼里竟是如此不堪!一时恼羞成怒的我忘了初衷,禁不住脱口骂到:“你输定了!你就等着下地狱吧!”

以前骂人觉得痛快,此时骂人却非常不安,有一种失魂落魄的感觉。本来是要行善的,结果却行了恶,心里委屈难过的不行,便呼叫:“主啊!怎么会这样?这下我该咋办呢?”

就像对话似的,里面陡然生出了清晰的感动:“你得道歉。”

语气虽然温和,却很坚定。我惊讶之余坚决不从:“不,不,不可能!向那恶人道歉?还嫌被‘埋汰’得不够吗?别再自讨没趣。”

然后,我就进入了什么事都没法做的状态,看书看不进,写字总出错,擦桌椅也只能拿着抹布发呆,躺下来心中还是翻江倒海……整个人被“你得道歉”这句话层层包围了,怎么挣扎、努力都冲不出来,最后只有缴械投降。

我说:“主啊,道歉可以,只求祢别让人再羞辱我行吗?看在我年幼的份上,我信主才几天,还没满月啊!”

硬着头皮拨通了电话,并以极快的速度说:“我不该骂你下地狱,请你原谅。”

不曾想对方一反常态,竟十分谦和地说:“我也有错,也请你原谅。你是一片好心,我或许以后会跟你一起信耶稣的。”

挂了电话,我的心狂喜得要飞起来!神的爱与平安充满了我。

初信的第一个春节,回家看望父母,带了好些属灵书籍上路,也不怕重。

那天正碰上父母单位的领导们要来家里慰问,父母与我敲定,不准向来者传福音,原因是大过年的,叨叨天堂地狱不好听。

父母虽有政策,而我亦有对策一一我在来客必经的桌子上摆满了刚带回来的书,光《圣经》就放了两本,一本是我的,一本是送给父母的大字烫金本,非常醒目。

然后去厨房忙碌,满心等候他们好奇地发问“哟嗬,这是什么书啊?”那时我会一个箭步就冲过去,义正辞严地开始传!

会见在寒喧中开始,在客套中结束。自始至终,竟无一人对这满桌子的书卷发问,我倒实在是好奇了!

他们前脚走我后脚出,这才发现,那张我精心设计的桌面,被两条大围裙给盖得严严实实!

老妈多少有点理亏地瞅了我一眼,然后搀着老爸匆匆出去散步,我知道他们是在故意回避与我的正面交锋。

那一次,我真是哭笑不得但也略有所悟:神如果喜悦,怎会让我传不成呢?

现在的我早已知道神的美意,假如那天我真有机会向这些特殊部门的官员们传福音,充其量也只是知识层面上的传讲,那时我的属灵生命稚嫩到一个地步,只能说是聊胜于无,根本带不出基督死而复活的生命见证。弄不好我又老毛病重犯,叫人家等着下地狱,那就真的不好收场了。

传福音需要言传身教,并且身教胜于言传。

圣经启示我们,第一位传福音者是神自己,祂在审判人类的第一次犯罪时宣告:“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”,给必因罪而死的人指出希望之所在;然后神舍了自己一一道成肉身,为罪人死,赐下救恩。

我们对神的信心绝不可能从人产生,它只能从神而来;除非你是反光明镜,让人透过你看见神,否则人就不能信服。

叫人归向基督是圣灵的工作,圣灵是为基督作见证的,所以活出基督很重要。

就像地上的婴儿常常是可爱复可笑的一样,属灵的婴儿亦是如此。

那时每天会为许多不信之人祷告,为了方便记忆,还把他们的名字按照押韵编排,一串一串地打着节拍向神提起,仿佛唱快板书,也不知主耶稣听了会不会发笑?

教会的祝大姐有一位领导同事,能歌善舞,会各种乐器,为人比较正直,长得也挺气派。

当时我们教会正缺一个司琴,更缺弟兄,于是天天为这人恳切祷告,愿他能够信主。这人有位妻子,身材矮小,体弱多病,无甚特长,还曾经练过XX功,我们都没有怎么认真地为她祷告。

当我们抱着志在必得的心态向这人传福音时,他的妻子也在场。但那男的兴致并不大,只说以后再信;而那位不被我们看好的妻子,立即就信了,并且一直信得很好。

在她信主的第二年,就成为教会的司库和同工,她做的帐目其精确细致,被我们誉为“全球第一”。她不但身体得着了主的医治,还为主结出许多信、望、爱的果实。

人会错,神永远不错。

转眼十多年过去了,除了已经在教会里的,那些在旅途、在车上、在各个不同地方听过福音的人,愿他们都已在自己的人生大事上做出了正确抉择。

因为经上记着说:“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,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。”(《希伯来书》2: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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